# FYH1090701 已決標公告

109年醫療被服洗滌勞務委外採購案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決標日:109/05/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豪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45,314
原始預算
$ 9,990,432
底價金額
$ 9,945,314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培伶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60
機關代碼 A.21.100.35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人 楊培伶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60
傳真號碼 (04)25202290
電子郵件信箱 banana@f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5/07
原公告日 109/05/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5/14 09:00
開標時間 109/05/14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行政教學中心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豐原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6/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7月1日起為期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1)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整。(2)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2.人工領取:(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2)請於上班時間親自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3.郵遞發售:(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2)請附大型之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掛號方式或匯票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售相關文件後,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或匯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招標文件)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二)領標廠商應詳細核對招標文件是否齊全,若有任何欠缺,應於領標當場請求機關補齊,電子領標廠商取得本採購標案之電子檔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立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電子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領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三) 機關得於開標當天辦理決標,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本採購相關聯絡人:總務室張先生,電話(04)25271180轉2374 (五)5/6更正投標須知第27條(日期誤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1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培伶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60
機關代碼
A.21.100.35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人
楊培伶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60
傳真號碼
(04)25202290
電子郵件信箱
banana@f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5/07
原公告日
109/05/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5/14 09:00
開標時間
109/05/14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行政教學中心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豐原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6/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7月1日起為期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1)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整。(2)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2.人工領取:(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2)請於上班時間親自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3.郵遞發售:(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2)請附大型之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掛號方式或匯票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售相關文件後,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或匯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招標文件)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二)領標廠商應詳細核對招標文件是否齊全,若有任何欠缺,應於領標當場請求機關補齊,電子領標廠商取得本採購標案之電子檔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立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電子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領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三) 機關得於開標當天辦理決標,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本採購相關聯絡人:總務室張先生,電話(04)25271180轉2374 (五)5/6更正投標須知第27條(日期誤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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