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YH1081807 已決標公告

耳鼻喉科醫療業務支援案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決標日:108/05/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張煜謙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07,200
原始預算
$ 1,207,200
底價金額
$ 1,207,2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書怡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61
機關代碼 A.21.100.35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人 卓書怡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61
傳真號碼 (04)25202290
電子郵件信箱 ivybook@f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9F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21 09:00
開標時間 108/05/21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9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1F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6月1日至109年5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醫療機構投標者: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暨爾後支援醫師之醫師證書、耳鼻喉科專科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等資料之正反面影本。 2.自然人投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醫師證書、耳鼻喉科專科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等資料之正反面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相關聯絡人:總務室卓書怡小姐04-25271180分機2361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 (1)工本費每份新台幣0元整。 (2)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建議詳盡標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資訊/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下載標案。 2.人工領取: (1)免費。 (2)請親自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3.郵遞發售: (1)每份工本費 0元整。 (2)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掛號方式或匯票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售相關文件後,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或匯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招標文件)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110)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電子郵件:seliiz@mohw.gov.tw。 3.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4.台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檢舉信箱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 5.本院政風室電話:04-25260263;檢舉信箱豐原郵政424信箱。 八十四、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書怡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61
機關代碼
A.21.100.35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人
卓書怡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61
傳真號碼
(04)25202290
電子郵件信箱
ivybook@f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9F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21 09:00
開標時間
108/05/21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9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1F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6月1日至109年5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醫療機構投標者: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暨爾後支援醫師之醫師證書、耳鼻喉科專科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等資料之正反面影本。 2.自然人投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醫師證書、耳鼻喉科專科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等資料之正反面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相關聯絡人:總務室卓書怡小姐04-25271180分機2361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 (1)工本費每份新台幣0元整。 (2)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建議詳盡標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資訊/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下載標案。 2.人工領取: (1)免費。 (2)請親自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3.郵遞發售: (1)每份工本費 0元整。 (2)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掛號方式或匯票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售相關文件後,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或匯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招標文件)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110)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電子郵件:seliiz@mohw.gov.tw。 3.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4.台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檢舉信箱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 5.本院政風室電話:04-25260263;檢舉信箱豐原郵政424信箱。 八十四、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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