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90175@mil.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總務室,以郵遞送達至收發室,專人送達總務室
付款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於辦公時間內親自本院總務室購領或以通訊方式購領,每份工本費新台幣叁佰元整。 (五) 通訊購領方式:信封外請註明【購買投標文件、購領案號及標的名稱】,內附書寫清楚回件地址、收件人,貼妥核實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本招標文件重量約300g),以匯票購買者:機關抬頭為「苗栗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總務室,以郵遞送達至收發室,專人送達總務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3條款規定辦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瞭解一切有關事項;請於上班日之上午8時至12時,下午為1時至5時止,規格連絡人為藥劑科管雯雯藥師,電話為037-261920分機2011;採購連絡人為總務室黃恕怡,電話為037-261920分機6262。
2.本採購適用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竄改。
3.機關得於開標當日辦理決標,開標結果若需減價或比減時;議比減價機會不得逾3次,廠商若未派員出席說明或減價者視同放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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