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90175@mil.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總務室,以郵遞送達至收發室,專人送達總務室
付款方式
300元至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於辦公時間內親自本院總務室購領或以通訊方式購領,每份工本費新台幣叁佰元整。 (五) 通訊購領方式:信封外請註明【購買投標文件、購領案號及標的名稱】,內附書寫清楚回件地址、收件人,貼妥核實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本招標文件重量約300g),以匯票購買者:機關抬頭為「苗栗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開標地點
本院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郵寄至收發,專人親送則送總務室出納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63條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瞭解一切有關事項;請於上班日之上午8時至12時,下午為1時至5時止,規格連絡人為手術室曾筱惠護理長,電話為037-261920分機2206;採購連絡人為總務室黃恕怡,電話為037-261920分機6262。
2.本採購適用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竄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