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LH11209051 已決標公告

照顧服務員委外服務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決標日:112/07/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幸福家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624,000
原始預算
$ 33,624,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翊均
聯絡電話 (037)261920#6271
機關代碼 A.21.100.34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聯絡人 吳翊均
聯絡電話 (037)261920#6271
傳真號碼 (037)270778
電子郵件信箱 82006@mil.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62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 1 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延長履約期限要件為每季單位護理長針對履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評估考核(附件四照顧服務員評估表(月)),,履約期間平均每月超過 3 件不予辦理後續擴充。履約期間廠商依合約內容規定履約,且未發生重大疏失達終止契約之情事,得延長合約一年,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 32,349,600 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至總務室出納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6/06 10:0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8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誠實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誠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押標金憑據。 (三)切結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其證照依法令係按一定條件發給不同等級之證照或並定承包 限額者,依其規定。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翊均
聯絡電話
(037)261920#6271
機關代碼
A.21.100.34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聯絡人
吳翊均
聯絡電話
(037)261920#6271
傳真號碼
(037)270778
電子郵件信箱
82006@mil.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62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 1 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延長履約期限要件為每季單位護理長針對履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評估考核(附件四照顧服務員評估表(月)),,履約期間平均每月超過 3 件不予辦理後續擴充。履約期間廠商依合約內容規定履約,且未發生重大疏失達終止契約之情事,得延長合約一年,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 32,349,600 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至總務室出納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6/06 10:0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8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誠實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誠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押標金憑據。 (三)切結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其證照依法令係按一定條件發給不同等級之證照或並定承包 限額者,依其規定。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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