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LH11108000 已決標公告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印表機維護聯合採購案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決標日:111/04/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鈺承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60,000
原始預算
$ 3,238,200
底價金額
$ 1,3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恕怡
聯絡電話 (037)261920#6263
機關代碼 A.21.100.34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聯絡人 黃恕怡
聯絡電話 (037)261920#6263
傳真號碼 (037)270778
電子郵件信箱 90175@mil.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出納繳納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1 10:0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行政大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開標公平性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使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一、 採郵遞方式送達收發室;專人送達則至行政大樓二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 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 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 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 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 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或所得稅等。依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免納所得稅 之各級政府機關則免付。若為自然人投標則檢附個人所得稅證明文件 影本。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 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瞭解一切有關事項;請於上班日之上午9時至12時,下午為2時至5時止,本案規格連絡人為資訊室黃國逵先生,電話為037-261920分機2255;採購連絡人為總務室黃恕怡小姐,電話為037-261920分機6263 。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應派負責人或授權之代表,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不超過2人,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議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本採購適用電子領標:網址:www.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竄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恕怡
聯絡電話
(037)261920#6263
機關代碼
A.21.100.34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聯絡人
黃恕怡
聯絡電話
(037)261920#6263
傳真號碼
(037)270778
電子郵件信箱
90175@mil.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出納繳納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1 10:0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行政大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開標公平性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使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一、 採郵遞方式送達收發室;專人送達則至行政大樓二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 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 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 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 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 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或所得稅等。依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免納所得稅 之各級政府機關則免付。若為自然人投標則檢附個人所得稅證明文件 影本。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 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瞭解一切有關事項;請於上班日之上午9時至12時,下午為2時至5時止,本案規格連絡人為資訊室黃國逵先生,電話為037-261920分機2255;採購連絡人為總務室黃恕怡小姐,電話為037-261920分機6263 。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應派負責人或授權之代表,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不超過2人,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議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本採購適用電子領標:網址:www.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竄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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