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LH11009062 已決標公告

生物醫療廢棄物再利用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決標日:110/07/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吉祥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53,340
原始預算
$ 1,386,000
底價金額
$ 1,253,34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詩涵
聯絡電話 (037)261920#6270
機關代碼 A.21.100.34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聯絡人 洪詩涵
聯絡電話 (037)261920#6270
傳真號碼 (037)270778
電子郵件信箱 81857@mil.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出納組繳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8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9 10:0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之基本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納稅證明。 履約有關之資格: ■廠商信用證明。 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聲明書。 ■授權書 ■切結書 ■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許可文件。 ■互相配合廢棄物清理廠商應具有政府核發合格之許可證。 ■投標標價清單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請依據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瞭解一切有關事項;請於上班日之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至5點,規格聯絡人職安室037-261920分機6274,採購聯絡人總務室洪詩涵037-261920分機6270, (二)機關得於開標當日辦理決標,開標結果若需減價或比減時;議比減價機會不得逾3次,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應派負責人或授權之代表,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本採購適用電子領標:網址:www.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竄改,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詩涵
聯絡電話
(037)261920#6270
機關代碼
A.21.100.34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聯絡人
洪詩涵
聯絡電話
(037)261920#6270
傳真號碼
(037)270778
電子郵件信箱
81857@mil.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出納組繳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8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9 10:0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之基本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納稅證明。 履約有關之資格: ■廠商信用證明。 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聲明書。 ■授權書 ■切結書 ■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許可文件。 ■互相配合廢棄物清理廠商應具有政府核發合格之許可證。 ■投標標價清單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請依據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瞭解一切有關事項;請於上班日之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至5點,規格聯絡人職安室037-261920分機6274,採購聯絡人總務室洪詩涵037-261920分機6270, (二)機關得於開標當日辦理決標,開標結果若需減價或比減時;議比減價機會不得逾3次,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應派負責人或授權之代表,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本採購適用電子領標:網址:www.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竄改,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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