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850215@mail.tygh.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50元整,請至本院醫療大樓14樓出納組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押標金。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規格應檢具證明文件如下:
(一)交貨清單
(二)型錄、手冊、Datasheet等佐證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5天日曆天辦理履約標的交貨、安裝測試、單位教育訓練及招標規格中載明廠商應協助辦理事項。(不含單位測試)
(二)規格聯絡人:03-3699721 資訊護理工作車11台-護理科何護理長分機420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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