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Y1050112 已決標公告

資訊護理工作車13台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決標日:105/07/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亞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49,739
原始預算
$ 1,690,000
底價金額
$ 1,650,000
決標折數
9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宗昇
聯絡電話 (03)3699721#4519
機關代碼 A.21.100.33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聯絡人 林宗昇
聯絡電話 (03)3699721#4519
傳真號碼 (03)3698920
電子郵件信箱 h850215@mail.tyg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整,請至本院醫療大樓14樓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6/06 17:00
開標時間 105/06/07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45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字數過長,祥如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押標金。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規格應檢具證明文件如下: 履約標的非屬醫療器材者,免附(ㄧ)及(二)證明文件 (一)醫療器材許可證及主管機關核定中文仿單(屬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得免附中文仿單,屬第二、三等級醫療器材者,須另檢附主管機關核定中文仿單)。 (二)「屬第1等級具量測功能或滅菌者、第2等級及第3等級之醫療器材,投標廠商應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國產GMP/輸入QSD)」(依藥事法第57條、藥物優良製造準則、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國產」或「輸入」之醫療器材,均應符合我國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至「輸入」之醫療器材,得以「醫療器材品質系統文件(QSD)」,作為申請符合我國GMP之證明文件)。 (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DA)業已公告規定,自103年3月11日起,製造醫療器材,不分等級均須符合GMP規定) (三) 規格、型錄、圖說。 (四)同等品比較表(以同等品投標者應檢附同等品比較表,及相關佐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5天日曆天依據『儀器設備交貨確認表』備妥相關文件辦理儀器設備交貨、安裝、單位教育訓練及招標規格中載明廠商應協助辦理事項。(不含單位測試) 規格聯絡人:03-3699721 護理科:何護理長分機420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6/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宗昇
聯絡電話
(03)3699721#4519
機關代碼
A.21.100.33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聯絡人
林宗昇
聯絡電話
(03)3699721#4519
傳真號碼
(03)3698920
電子郵件信箱
h850215@mail.tyg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整,請至本院醫療大樓14樓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6/06 17:00
開標時間
105/06/07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45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字數過長,祥如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押標金。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規格應檢具證明文件如下: 履約標的非屬醫療器材者,免附(ㄧ)及(二)證明文件 (一)醫療器材許可證及主管機關核定中文仿單(屬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得免附中文仿單,屬第二、三等級醫療器材者,須另檢附主管機關核定中文仿單)。 (二)「屬第1等級具量測功能或滅菌者、第2等級及第3等級之醫療器材,投標廠商應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國產GMP/輸入QSD)」(依藥事法第57條、藥物優良製造準則、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國產」或「輸入」之醫療器材,均應符合我國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至「輸入」之醫療器材,得以「醫療器材品質系統文件(QSD)」,作為申請符合我國GMP之證明文件)。 (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DA)業已公告規定,自103年3月11日起,製造醫療器材,不分等級均須符合GMP規定) (三) 規格、型錄、圖說。 (四)同等品比較表(以同等品投標者應檢附同等品比較表,及相關佐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5天日曆天依據『儀器設備交貨確認表』備妥相關文件辦理儀器設備交貨、安裝、單位教育訓練及招標規格中載明廠商應協助辦理事項。(不含單位測試) 規格聯絡人:03-3699721 護理科:何護理長分機420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6/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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