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GH113042 已決標公告

外科急救填塞繃帶-含X光線(滅菌)40CM採購案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決標日:113/04/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群曜醫療儀器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790,000
原始預算
$ 9,500,000
底價金額
$ 6,7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曉婷
聯絡電話 (03)3699721#3028
機關代碼 A.21.100.33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聯絡人 吳曉婷
聯絡電話 (03)3699721#3028
傳真號碼 (03)3787063
電子郵件信箱 ting711113@mail.tyg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組繳費150元,後至B1衛材庫房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7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8 10:00
開標地點 醫療大樓1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門急診大樓B1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年止或達預算金額上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押標金 (五)投標廠商聲明 (六)製造業或(及)販賣業藥商販賣許可執照。 (七)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 (八)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九)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規格 (一) 規格審查表 (二) 醫療器材許可證(效期內) (三) 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國產QMS/輸入QSD)」 (四) 醫療器材許可證及主管機關核定中文說明書(屬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得免附中文說明書,屬第二、三等級醫療器材者,須另檢附主管機關核定中文說明書)。 (五) 書面招標品項規格說明 (六) 若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有效核價證明(健保代碼、產品型號、許可證字號) (七) 若屬自費品項請提供健保尚未納入給付之品項代碼 (八) 同等品比較表(若以同等品項投標必需檢附此表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二)利用政府採購網線上申請「無退票紀錄證明」服務,下載信用資料並完成列印附於投標文件中,內容須含「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供機關於開標現場驗證。(無須前往台灣票據交換所或連線金融業者現場加蓋查覆章)
其他:附加說明 決標次日起2年止或達預算金額上限(詳如招標公告品項內容),兩者已先屆者為合約屆滿之基準。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曉婷
聯絡電話
(03)3699721#3028
機關代碼
A.21.100.33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聯絡人
吳曉婷
聯絡電話
(03)3699721#3028
傳真號碼
(03)3787063
電子郵件信箱
ting711113@mail.tyg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組繳費150元,後至B1衛材庫房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7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8 10:00
開標地點
醫療大樓1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門急診大樓B1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年止或達預算金額上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押標金 (五)投標廠商聲明 (六)製造業或(及)販賣業藥商販賣許可執照。 (七)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 (八)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九)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規格 (一) 規格審查表 (二) 醫療器材許可證(效期內) (三) 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國產QMS/輸入QSD)」 (四) 醫療器材許可證及主管機關核定中文說明書(屬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得免附中文說明書,屬第二、三等級醫療器材者,須另檢附主管機關核定中文說明書)。 (五) 書面招標品項規格說明 (六) 若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有效核價證明(健保代碼、產品型號、許可證字號) (七) 若屬自費品項請提供健保尚未納入給付之品項代碼 (八) 同等品比較表(若以同等品項投標必需檢附此表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二)利用政府採購網線上申請「無退票紀錄證明」服務,下載信用資料並完成列印附於投標文件中,內容須含「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供機關於開標現場驗證。(無須前往台灣票據交換所或連線金融業者現場加蓋查覆章)
其他:附加說明
決標次日起2年止或達預算金額上限(詳如招標公告品項內容),兩者已先屆者為合約屆滿之基準。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