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1130220 已決標公告

動力中心新建工程先期規劃可行性評估委託技術服務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決標日:113/07/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重力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90,194
原始預算
$ 1,590,19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穎聰
聯絡電話 (03)3699721#4511
機關代碼 A.21.100.33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聯絡人 林穎聰
聯絡電話 (03)3699721#4511
傳真號碼 (03)3698210
電子郵件信箱 nigel@mail.tyg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5/15
原公告日 113/05/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5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者:請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5/28 17:00
開標時間 113/05/29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決標後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50個日曆天(不含審查、退回及修正期間),各階段工作期限,詳如需求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切結書。(切結書1)■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公會會員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文件工本費150元。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本案規格聯絡人]: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一)規格聯絡人:03-3699721分機4511總務室林先生(二)廠商就本採購案倘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依本法第18條第3項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另身分關係揭露表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相關函釋置於機關網頁政風室「利衝法專區」。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穎聰
聯絡電話
(03)3699721#4511
機關代碼
A.21.100.33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聯絡人
林穎聰
聯絡電話
(03)3699721#4511
傳真號碼
(03)3698210
電子郵件信箱
nigel@mail.tyg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5/15
原公告日
113/05/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5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者:請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5/28 17:00
開標時間
113/05/29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決標後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50個日曆天(不含審查、退回及修正期間),各階段工作期限,詳如需求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切結書。(切結書1)■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公會會員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文件工本費150元。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本案規格聯絡人]: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一)規格聯絡人:03-3699721分機4511總務室林先生(二)廠商就本採購案倘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依本法第18條第3項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另身分關係揭露表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相關函釋置於機關網頁政風室「利衝法專區」。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