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igel@mail.tygh.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者:請於106年10月3日至10月11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次日起10日內開工,自開工日起48個日曆天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四) 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六) 登記證。(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若為「室內裝修業者」所需附之登記證:1.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專業施工廠商。2.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七)切結書1。(八)公會會員證。(營造業)(若為室內裝修業則免附)。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2.親自領標者:請於106年10月3日至10月11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林穎聰收,地址:桃園市(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1.文件工本費150元。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本案規格聯絡人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採購案、現勘連絡人:總務室林穎聰先生,電話:(03)3699721轉4511、使用單位:新屋分院護理科(門診)呂秋月護理長,電話:(03)4971989轉5606。設計單位(規格連絡人):呂廣盈建築師事務所(02)2748-3933許家偉先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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