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電子郵件信箱
705664@mail.tygh.gov.tw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付款方式
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繳150元後,持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醫療大樓14樓大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門診大樓B1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90天日曆天辦理儀器設備交貨、安裝、單位教育訓練及招標規格中載明廠商應協助辦理事項。(不含單位測試或試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押標金票據或繳納證明單據。
■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
■投標標價清單。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電子領標者,請檢附電子憑據序號收據(專人至機關領標免附) 。
■廠商切結書1(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附件)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規格聯絡人:職能治療科王老師03-3699721分機12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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