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中山路1492號
電子郵件信箱
705522@mail.tyg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繳150元後,持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投標須知下載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醫療大樓1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桃園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B1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押標金
■販賣業或製造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
2.親自領標者:請於112年2月21日至112年3月1日止,上午8時至下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上班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行政中心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廖小姐,地址為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新台幣五十元整。
4.本案規格聯絡人:特殊檢查中心陳小姐 聯絡電話:03-3699721轉3264~6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
2.親自領標者:請於112年2月21日至112年3月1日止,上午8時至下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上班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行政中心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廖小姐,地址為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新台幣五十元整。
4.本案規格聯絡人:特殊檢查中心陳小姐 聯絡電話:03-3699721轉3264~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