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699721分機4503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705181@mail.tygh.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本院暨新屋分院醫療用氣體液態氧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繳150元後,持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7/0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7/07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標價金額之5 %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押標金。
■製造業或(及)販賣業藥商販賣許可執照。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
2.親自領標者:請於109年6月30日至109年7月6日止,上午8時至下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上班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行政中心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劉小姐,地址為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新台幣五十元整。
4.規格審查:
招標規格審查表
招標規格品項表
本院暨新屋分院醫療用氣體液態氧招標規範
規格聯絡人:彭藥師033699721#2013
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次日起1年
本次招標將項次2刪除,因此修改部分文件,請廠商自行檢視。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7-03T19:48:33+08:00
電子郵件信箱
705181@mail.tygh.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繳150元後,持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押標金。 ■製造業或(及)販賣業藥商販賣許可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 2.親自領標者:請於109年6月30日至109年7月6日止,上午8時至下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上班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行政中心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劉小姐,地址為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新台幣五十元整。 4.規格審查: 招標規格審查表 招標規格品項表 本院暨新屋分院醫療用氣體液態氧招標規範 規格聯絡人:彭藥師033699721#2013 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次日起1年 本次招標將項次2刪除,因此修改部分文件,請廠商自行檢視。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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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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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暨新屋分院醫療用氣體液態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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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352-醫藥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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