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mberlu@mail.tyg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標者:請於110年01月05日至01月18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2.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呂紀涵收,地址:桃園市(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下擇一)
一、廠商設立證明文件所營事業資料列有「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F01010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者」者。
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證書。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且公司設立證明文件列有「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者。
四、 消防設備師事務所應檢附負責人之消防設備師證書。
五、 技師事務所應檢附負責人之技師執業證執照及技師公會會員證。
六、 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負責人之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執業人員資格證明文件:(以下擇一)
消防設備師應領有消防設備師證書及近三年內接受講習一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一百六十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訓練證明文件可至內政部消防署消防安全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系統查詢列印。
執業人員在職證明文件:應檢附勞工保險局核發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薪資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或「經公證或認證之投標廠商自行出具之切結證明」 (擇一)。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10.01.07補充招標文件13.圖面資料,請廠商自行重新下載檢視。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2.親自領標者:請於110年01月05日至01月18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呂紀涵收,地址:桃園市(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1.文件工本費150元。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本案規格聯絡人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
1.採購文件內容、預約現場勘查及相關事項聯絡人:總務室呂紀涵、電話03-3699721分機4516。
2.本案現場勘查及相關事項聯絡人:
本院:中控室楊世偉先生 電話:03-3699721分機302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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