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TY011 已決標公告

本院醫療大樓火警P型受信總機更新為R型受信總機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決標日:110/04/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崇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90,000
原始預算
$ 2,813,615
底價金額
$ 2,6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呂紀涵
聯絡電話 (03)3699721#4516
機關代碼 A.21.100.33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聯絡人 呂紀涵
聯絡電話 (03)3699721#4516
傳真號碼 (03)3698920
電子郵件信箱 amberlu@mail.tyg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1/08
原公告日 110/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標者:請於110年01月05日至01月18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2.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呂紀涵收,地址:桃園市(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1/18 17:00
開標時間 110/01/19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下擇一) 一、廠商設立證明文件所營事業資料列有「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F01010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者」者。 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證書。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且公司設立證明文件列有「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者。 四、 消防設備師事務所應檢附負責人之消防設備師證書。 五、 技師事務所應檢附負責人之技師執業證執照及技師公會會員證。 六、 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負責人之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執業人員資格證明文件:(以下擇一) 消防設備師應領有消防設備師證書及近三年內接受講習一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一百六十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訓練證明文件可至內政部消防署消防安全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系統查詢列印。 執業人員在職證明文件:應檢附勞工保險局核發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薪資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或「經公證或認證之投標廠商自行出具之切結證明」 (擇一)。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10.01.07補充招標文件13.圖面資料,請廠商自行重新下載檢視。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2.親自領標者:請於110年01月05日至01月18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呂紀涵收,地址:桃園市(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1.文件工本費150元。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本案規格聯絡人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 1.採購文件內容、預約現場勘查及相關事項聯絡人:總務室呂紀涵、電話03-3699721分機4516。 2.本案現場勘查及相關事項聯絡人: 本院:中控室楊世偉先生 電話:03-3699721分機302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呂紀涵
聯絡電話
(03)3699721#4516
機關代碼
A.21.100.33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聯絡人
呂紀涵
聯絡電話
(03)3699721#4516
傳真號碼
(03)3698920
電子郵件信箱
amberlu@mail.tyg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1/08
原公告日
110/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標者:請於110年01月05日至01月18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2.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呂紀涵收,地址:桃園市(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1/18 17:00
開標時間
110/01/19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下擇一) 一、廠商設立證明文件所營事業資料列有「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F01010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者」者。 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證書。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且公司設立證明文件列有「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者。 四、 消防設備師事務所應檢附負責人之消防設備師證書。 五、 技師事務所應檢附負責人之技師執業證執照及技師公會會員證。 六、 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負責人之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執業人員資格證明文件:(以下擇一) 消防設備師應領有消防設備師證書及近三年內接受講習一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一百六十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訓練證明文件可至內政部消防署消防安全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系統查詢列印。 執業人員在職證明文件:應檢附勞工保險局核發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薪資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或「經公證或認證之投標廠商自行出具之切結證明」 (擇一)。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10.01.07補充招標文件13.圖面資料,請廠商自行重新下載檢視。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2.親自領標者:請於110年01月05日至01月18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呂紀涵收,地址:桃園市(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1.文件工本費150元。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本案規格聯絡人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 1.採購文件內容、預約現場勘查及相關事項聯絡人:總務室呂紀涵、電話03-3699721分機4516。 2.本案現場勘查及相關事項聯絡人: 本院:中控室楊世偉先生 電話:03-3699721分機302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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