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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者:請於108年11月01日至108年11月12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劉依絢領取。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劉依絢收,地址:桃園市(區)中山路149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登記證(冷凍空調工程業)。
7.公會會員證(冷凍空調工程業)。
8.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8-1在國內從事結核負壓實驗室維護2年以上經驗(廠商需檢附曾經承做之案件決算驗收證明書或契約書)。
8-2廠商員工具生物安全櫃及實驗室維護相關訓練證明。
8-3廠商員工具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人員受訓證照(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證照)、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證書。
8-4實驗室檢測人員需有檢測人員資格證明。
8-5儀器校正人員需有校正人員資格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2.親自領標者:請於108年11月01日至108年11月12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劉依絢領取。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劉依絢收,地址:桃園市(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1.文件工本費150元。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本案相關事項聯絡人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
本案現場規格聯絡人:本院檢驗科游蕙貞醫檢師,(03)3699721轉3213。
本案採購聯絡人:本院總務室劉依絢,(03)3699721轉451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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