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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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中山路1492號
電子郵件信箱
lisa1101@mail.tyg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者:請於107年10月02日至10月08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林雲蒨領取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醫療大樓1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5萬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二)所得稅: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押標金票據或繳納證明單據。
■公會會員證明文件(營造業)(若為消防工程公司或室內裝修業則免附)
■切結書1、3、4(3、4為營造業檢附)。
■登記證(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若為消防工程公司則免附)
■服務建議書
■價格標單資料
(外需有標封;資料內需有三用表單、標價清單、標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
2.親自領標者:請於107年10月02日至10月08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林雲蒨收,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文件工本費150元。
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本案規格聯絡人]: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
本案現場勘查及相關事項聯絡人:
採購文件內容、預約現場勘查及其相關事項。
現場聯絡人:總務室 林專員雲蒨 電話:03-3699721轉4513
現場空間整修使用需求:
現場聯絡人:總務室 彭專員秀慧 電話:03-3699721轉4506
設計/監造事務所:曹中誌建築師事務所
聯絡人:曹中誌建築師 電話:03-3568033
本次聘選委員為:
沈義哲,任職於內政部消防署
吳明郎,任職於內政部消防署
陳日昌,任職於桃園醫院副院長
黃碧蓮,任職於桃園醫院秘書
吳文正,任職於桃園醫院顧問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
2.親自領標者:請於107年10月02日至10月08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林雲蒨收,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文件工本費150元。
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本案規格聯絡人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
本案現場勘查及相關事項聯絡人:
採購文件內容、預約現場勘查及其相關事項。
現場聯絡人:總務室 林專員雲蒨 電話:03-3699721轉4513
現場空間整修使用需求:
現場聯絡人:總務室 彭專員秀慧 電話:03-3699721轉4506
設計/監造事務所:曹中誌建築師事務所
聯絡人:曹中誌建築師 電話:03-3568033
本次聘選委員為:
沈義哲,任職於內政部消防署
吳明郎,任職於內政部消防署
陳日昌,任職於桃園醫院副院長
黃碧蓮,任職於桃園醫院秘書
吳文正,任職於桃園醫院顧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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