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isa1101@mail.tyg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者:請於106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林雲蒨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代表廠商):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押標金票據或繳納證明單據。
■公會會員證明文件。(營造業)(若為室內裝修業則免附)
■切結書1、3、4(3、4為營造業檢附)。
■登記證(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共同投標協議書(若為單獨投標免附)
共同投標(第2共同投標廠商)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押標金票據或繳納證明單據。(若由代表廠商繳納者免附)
■切結書1
■登記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證、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
2.親自領標者:請於106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林雲蒨收,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1.文件工本費150元。
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本案規格聯絡人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規格與現場聯絡人:桃園醫院護理科丁護理長世賢#3407、新屋分院蔣護理師曉紅#5603(使用單位)、及總務室林雲蒨連絡。電話03-3699721分機4513。
本次更正: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證、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更正為甲等等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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