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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押標金。(請依本須知第三十二條規定繳交並檢附其票據或收據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下述資格擇一)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c.其他: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2.■室內裝修業
3.■景觀、室內設計業
4.■室內裝潢業
5.■其他(營業項目須與採購標的相關)
上述需有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指向內政部辦理登記,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人員。
4.以上營業項目須與採購標的相關。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6)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授權書。
(9)施工規範及注意事項確認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需依規定附(施工規範及注意事項確認同意書)並詳實確認內容後填寫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甲方、機關)
立同意書承攬商(乙方、廠商): (請蓋公司大小章)
負責人簽章: (請負責人親筆簽名)
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務必依規定填寫,並請負責人親筆簽名,若有疏漏視同不合格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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