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A1041118 已決標公告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一般性醫療廢棄物(D2199)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決標日:104/12/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峻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20,000
原始預算
$ 2,736,000
底價金額
$ 2,52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總務室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2765566#2882
機關代碼 A.21.100.32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
聯絡人 總務室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2765566#2882
傳真號碼 (02)66352100
電子郵件信箱 sec96001@tp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3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續約6個月,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院8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投標:104年12月11日下午5時前投至本院8樓總務室標箱或收發室2.郵遞投標:104年12月11日下午5時前寄達本院收發室(如以郵遞請自行估算送達時間,逾時不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11 17:00
開標時間 104/12/14 09:30
開標地點 本院8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36,8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1樓收發室或總務室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為簽6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經濟部公告,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之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清除許可証明(營業項目需含有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除項:含D-21類)5.乙級清除技術員合格証書之專責人員一名6.D-2199一般性醫療廢棄物混合物之最終處置去處証明文件7.押標金憑證(現金繳款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104年12月11日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予提供),請逕至本院總務室(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索取,文件免費。2.函索:請自行考量投標期限及郵遞時程,並於函索信封上註明『索取案號AA1041118招標文件』,及貼足郵資(限掛100元)並填妥收信人姓名、郵遞區號、郵遞類別(視所貼郵資類別)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以能裝入A4紙張者)乙只;寄至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總務室林先生收。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總務室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2765566#2882
機關代碼
A.21.100.32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
聯絡人
總務室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2765566#2882
傳真號碼
(02)66352100
電子郵件信箱
sec96001@tp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3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續約6個月,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院8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投標:104年12月11日下午5時前投至本院8樓總務室標箱或收發室2.郵遞投標:104年12月11日下午5時前寄達本院收發室(如以郵遞請自行估算送達時間,逾時不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11 17:00
開標時間
104/12/14 09:30
開標地點
本院8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36,8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1樓收發室或總務室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為簽6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經濟部公告,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之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清除許可証明(營業項目需含有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除項:含D-21類)5.乙級清除技術員合格証書之專責人員一名6.D-2199一般性醫療廢棄物混合物之最終處置去處証明文件7.押標金憑證(現金繳款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104年12月11日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予提供),請逕至本院總務室(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索取,文件免費。2.函索:請自行考量投標期限及郵遞時程,並於函索信封上註明『索取案號AA1041118招標文件』,及貼足郵資(限掛100元)並填妥收信人姓名、郵遞區號、郵遞類別(視所貼郵資類別)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以能裝入A4紙張者)乙只;寄至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總務室林先生收。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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