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電子郵件信箱
geaf33386@tph.mohw.gov.tw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資格審查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販賣業或製造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5.公會會員證。
6.押標金憑證(押標金票據或繳納證明單據)。
7.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8.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9.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規格審查文件
1.審查衛材之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登錄字號、型號及其有效日期
2.審查衛材製造廠之QMS/QSD登錄號碼及其有效期間(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2條第2項規定
3.審查衛材之醫療器材許可證登載之製造廠名稱、地址應與QMS/QSD文件相符
4.審查第2、3等級醫療器材之中文說明書(衛福部食藥署核定)或第1等級醫療器材規格型錄或樣品是否與所列之規格相符
5.如屬健保品項,審查中央健康保險署有效的核價證明
6.如屬自費品項,審查健保尚未納入給付之品項代碼
7.同等品比較表(若以同等品項投標必需檢附此表格)。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115年05月19日下午5時前投至本院8樓總務室標箱或收發室
2.郵遞投標:115年05月19日下午5時前寄達本院收發室(如以郵遞請自行估算送達時間,逾時不受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115年05月19日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予提供),請逕至本院八樓總務室(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索取,文件免費。
2.函索:請自行考量投標期限及郵遞時程,並於函索信封上註明『索取案號2880-115011招標文件』,及貼足郵資(限掛100元)並填妥收信人姓名、郵遞區號、郵遞類別(視所貼郵資類別)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以能裝入A4紙張者)乙只;寄至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八樓總務室王小姐收。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其他
招標機關聯絡人:總務室王小姐;電話:02-22765566分機2880;傳真:02-66352100
規格聯絡人:放射科 鄭組長 分機212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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