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78-108007 已決標公告

植牙耗材一批採購案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決標日:108/02/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奧生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86,990
原始預算
$ 3,508,700
底價金額
$ 3,500,000
決標折數
91.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治緯
聯絡電話 (02)22765566#2878
機關代碼 A.21.100.32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
聯絡人 黃治緯
聯絡電話 (02)22765566#2878
傳真號碼 (02)66352100
電子郵件信箱 cm81221@tp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院八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投標:108年2月26日下午5時前投至本院8樓總務室標箱或收發室 2.郵遞投標:108年2月26日下午5時前寄達本院收發室(如以郵遞請自行估算送達時間,逾時不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6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7 09:00
開標地點 本院八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八樓總務室標箱或一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為簽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經濟部公告,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憑證(現金繳款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108年2月26日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予提供),請逕至本院總務室(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索取,文件免費。 2.函索:請自行考量投標期限及郵遞時程,並於函索信封上註明『索取案號2878-108007招標文件』,及貼足郵資(限掛100元)並填妥收信人姓名、郵遞區號、郵遞類別(視所貼郵資類別)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以能裝入A4紙張者)乙只;寄至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總務室黃先生收。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其他 1.本案須廠商簡報 2.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委員會出席委員評分結果,總平均分數達75分(含)以上者為合格廠商;總平均分數未達75分者為不合格廠商,經評定總平均評分不及格者,不得進行下一階段價格標之開標。 3.評選項目配分如下:(1)公私立教學醫院二年以上之實績證明30分(2)人工植牙根及樁柱材質、設計多樣性30分(3)十年以上臨床追蹤95%以上成功率20分(4)牙材原料之醫療器材許可證明文件及優良製造規範(QSD/GMP)文件10分(5)簡報及答詢10分,總配分100分 4.簡報日期:本院另行通知辦理 5.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隨其他投標文件依規定時間地點寄達或送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治緯
聯絡電話
(02)22765566#2878
機關代碼
A.21.100.32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
聯絡人
黃治緯
聯絡電話
(02)22765566#2878
傳真號碼
(02)66352100
電子郵件信箱
cm81221@tp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院八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投標:108年2月26日下午5時前投至本院8樓總務室標箱或收發室 2.郵遞投標:108年2月26日下午5時前寄達本院收發室(如以郵遞請自行估算送達時間,逾時不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6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7 09:00
開標地點
本院八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八樓總務室標箱或一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為簽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經濟部公告,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憑證(現金繳款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108年2月26日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予提供),請逕至本院總務室(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索取,文件免費。 2.函索:請自行考量投標期限及郵遞時程,並於函索信封上註明『索取案號2878-108007招標文件』,及貼足郵資(限掛100元)並填妥收信人姓名、郵遞區號、郵遞類別(視所貼郵資類別)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以能裝入A4紙張者)乙只;寄至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總務室黃先生收。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其他
1.本案須廠商簡報 2.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委員會出席委員評分結果,總平均分數達75分(含)以上者為合格廠商;總平均分數未達75分者為不合格廠商,經評定總平均評分不及格者,不得進行下一階段價格標之開標。 3.評選項目配分如下:(1)公私立教學醫院二年以上之實績證明30分(2)人工植牙根及樁柱材質、設計多樣性30分(3)十年以上臨床追蹤95%以上成功率20分(4)牙材原料之醫療器材許可證明文件及優良製造規範(QSD/GMP)文件10分(5)簡報及答詢10分,總配分100分 4.簡報日期:本院另行通知辦理 5.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隨其他投標文件依規定時間地點寄達或送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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