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11404 已決標公告

腦波室醫療儀器三項採購案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決標日:114/05/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936,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1,947,000
決標折數
99.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婉婷
聯絡電話 (02)24292525#2818
機關代碼 A.21.100.31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聯絡人 黃婉婷
聯絡電話 (02)24292525#2818
傳真號碼 (02)24237376
電子郵件信箱 kln03913@kl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20 17:00
開標時間 114/05/21 14:00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總務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詳品項明細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old基隆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9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已繳押標金證明。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法人或機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六)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明瞭本案一切相關事項,如有疑問應在投標前向機關查詢。 2.非負責人參加開標者須附授權書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3.本採購聯絡人為本院總務室黃婉婷小姐、聯絡電話:02-24292525轉2818;規格聯絡人員為本院腦波室陳奕寬電話02-24292525轉5202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經皮靜脈雷射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台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婉婷
聯絡電話
(02)24292525#2818
機關代碼
A.21.100.31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聯絡人
黃婉婷
聯絡電話
(02)24292525#2818
傳真號碼
(02)24237376
電子郵件信箱
kln03913@kl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20 17:00
開標時間
114/05/21 14:00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總務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詳品項明細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old基隆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9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已繳押標金證明。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法人或機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六)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明瞭本案一切相關事項,如有疑問應在投標前向機關查詢。 2.非負責人參加開標者須附授權書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3.本採購聯絡人為本院總務室黃婉婷小姐、聯絡電話:02-24292525轉2818;規格聯絡人員為本院腦波室陳奕寬電話02-24292525轉5202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經皮靜脈雷射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台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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