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ln01470@kln.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機電大樓3樓總務室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機電大樓3樓總務室採購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法人或機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登記證之營業項目須列有與本項服務業性質有關)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6.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1.領有環保主管機關核發C-05類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機構,並檢附衛生福利部或環保主管機關或其它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具有代碼C-0504、C-0514再利用許可證廠商之合作承諾書。
2.衛生福利部或環保主管機關或其它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具有代碼C-0504、C-0514再利用許可證之機構,並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C-05類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廠商之合作承諾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公告日起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止(例假日不予提供)、115年2月23日上午9時前,請逕至本院總務室(基隆市信二路268號)購買,標單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2.函索:請自行考量投標期限及郵遞時程,並於函索信封上註明『索取案號T11501001招標文件』,內附文件費用新台幣200元及貼足郵資(100元)並填妥收信人姓名、郵遞區號、郵遞類別(視所貼郵資類別)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以能裝入A4紙張者)乙只;寄至基隆市信二路268號總務室採購組陳先生收。
公開取得文件投標日期及投標方式
1.現場投標:於115年2月23日上午9時前投至本院總務室採購組
2.郵遞投標:於115年2月23日上午9時前寄達本院收發室,以寄達郵戳為憑。
其他
1.非公司負責人出席,請攜帶授權書。
2.本案招標文件洽詢人:陳維倫先生,電話:(02)2429-2525#2822;招標規格詢問洽總務室-林慧玲(02)2429-25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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