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1100720 已決標公告

乾貨雜糧類食材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決標日:110/08/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豐商行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82,750
原始預算
$ 1,806,930
底價金額
$ 1,627,000
決標折數
97.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維倫
聯絡電話 (02)24292525#2822
機關代碼 A.21.100.3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聯絡人 陳維倫
聯絡電話 (02)24292525#2822
傳真號碼 (02)24237376
電子郵件信箱 kln01470@kl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繳納,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30 17:00
開標時間 110/08/31 11:00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3樓總務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old基隆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3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一年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行業登記證、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登記證之營業項目須列有與本項服務業性質有關)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 4.押標金。 5.投標廠商聲明書(需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1份。 6.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需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1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自公告日起至110年8月30日下午5時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請逕至本院總務室(基隆市信二路268號)索取。 2.函索:請自行考量投標期限及郵遞時程,並於函索信封上註明『索取案號T1100720招標文件』,內附圖說費用新台幣200元及貼足郵資(100元)並填妥收信人姓名、郵遞區號、郵遞類別(視所貼郵資類別)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以能裝入A4紙張者)乙只;寄至基隆市信二路268號總務室採購組陳先生收。 【投標方式及地點】 1.現場投標:於110年8月30日下午5時前投至本院總務室採購組。 2.郵遞投標:於110年8月30日下午5時前寄達本院收發室,以寄達郵戳為憑。 【開標地點】:本院三樓-總務室會議室 【開標日期】:110年8月31日上午11時 【其他】: 1.招標文件連絡人:陳維倫先生;電話:(02)2429-2525#2822、招標規格連絡人: 楊海翎小姐;電話(02)2429-2525#2891。 2.非負責人參加需附授權書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維倫
聯絡電話
(02)24292525#2822
機關代碼
A.21.100.3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聯絡人
陳維倫
聯絡電話
(02)24292525#2822
傳真號碼
(02)24237376
電子郵件信箱
kln01470@kl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繳納,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30 17:00
開標時間
110/08/31 11:00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3樓總務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old基隆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3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一年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行業登記證、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登記證之營業項目須列有與本項服務業性質有關)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 4.押標金。 5.投標廠商聲明書(需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1份。 6.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需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1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自公告日起至110年8月30日下午5時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請逕至本院總務室(基隆市信二路268號)索取。 2.函索:請自行考量投標期限及郵遞時程,並於函索信封上註明『索取案號T1100720招標文件』,內附圖說費用新台幣200元及貼足郵資(100元)並填妥收信人姓名、郵遞區號、郵遞類別(視所貼郵資類別)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以能裝入A4紙張者)乙只;寄至基隆市信二路268號總務室採購組陳先生收。 【投標方式及地點】 1.現場投標:於110年8月30日下午5時前投至本院總務室採購組。 2.郵遞投標:於110年8月30日下午5時前寄達本院收發室,以寄達郵戳為憑。 【開標地點】:本院三樓-總務室會議室 【開標日期】:110年8月31日上午11時 【其他】: 1.招標文件連絡人:陳維倫先生;電話:(02)2429-2525#2822、招標規格連絡人: 楊海翎小姐;電話(02)2429-2525#2891。 2.非負責人參加需附授權書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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