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ln01470@kln.mohw.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現金繳納。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2樓復健科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3樓總務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 最近一期營業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押標金證明5.如屬醫療器材者,應附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證。6.醫療器材許可證7.公司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於106年4月12日上午9時前止,請逕至本院總務室(基隆市信二路268號)購買,圖說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2.函購:請自行考量投標期限及郵遞時程,並於函購信封上註明『索取案號招標文件』,內附圖說費用200元及貼足郵資(限掛100元)並填妥收信人姓名、郵遞區號、郵遞類別(視所貼郵資類別)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以能裝入A4紙張者)乙只;寄至基隆市信二路268號總務室劉家妤小姐收。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4.開標時間地點:資格標106年4月12日上午10時本院行政大樓二樓復健科會議室,評選時間依機關通知5.押標金額度:新台幣475,000元。
投標方式及地點
1.現場投標:於106年4月12日上午9時前止投至本院總務室
2.郵遞投標:於 106年4月12日上午9時前止寄達本院收發室,以寄達郵戳為憑。
其他
1.本案規格聯絡人及電話:耳鼻喉科邱柏翰主任02-24292525*3301。
2.非公司負責人請檢附授權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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