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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5.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6.聘請之藥師(生)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
7.押標金繳納證明
8.投標須知中的切結書1
9.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10.具供氣工廠(原廠)之支持供氣證明,非原供氣廠商需另提供換罐程序書及緊急應變手冊;原廠供應者免提供。
11.應有兩家以上(含)供氣工廠登記證,為支持短時間內緊急供氣能力其中一家需提供新竹(含)以北之經濟部工廠登記證。
(二)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他須知:
1.請詳閱契約書、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得於投標前向機關採購主辦單位查詢(招標文件諮詢洽總務室-張毓真小姐,聯絡電話:(02)2429-2525 轉2806;資格聯絡人:總務室張毓真。分機:2806;規格聯絡人:藥劑科石博仁主任。分機:5100。
2.本案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以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實作數量結算,應就其採購需求項目,在預算額度內,預估其需求數量。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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