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ln01477@kln.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總務室採購組
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臺幣300元,至本院總務室出納繳交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機電大樓3樓總務室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基隆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總務室
履約期限
儀器設備-過氧化氫低溫滅菌鍋:自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止、儀器設備全機保固3年暨自保固期滿次日起七年全責維護保養。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販賣自行製造之醫療器材者,得檢附製造業醫療器材許可執照)、或於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前取得之藥商許可執照。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採購聯絡人為本院總務室李玉仙小姐、聯絡電話:02-24292525 轉2803;規格聯絡人員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護理科何玉梅護理長,聯絡電話:02-24292525轉7525、工程施作內容及工程規範請洽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總務室徐毅蓉小姐,聯絡電話:04-22294411轉5922。
2.本案履約地點包含: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