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5-49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衛材庫房庫備品項乙批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決標日:106/03/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豐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4,400
原始預算
$ 538,200
底價金額
$ 524,4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千綺
聯絡電話 (02)24292525#2805
機關代碼 A.21.100.3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聯絡人 郭千綺
聯絡電話 (02)24292525#2805
傳真號碼 (02)24237376
電子郵件信箱 kln01522@kl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1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2 14:00
開標地點 本院二樓復健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每一品項1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01月01日起至108年01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押標金。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法人或機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7、非公司負責人請檢附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規格聯絡人:衛材庫房管理黃世豪專員。分機:2810。 本案為複數決標,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報價或減價在底價以下之最低價格者即為得標廠商,其他投標廠商如願減價至前述得標廠商相同之價格,則併列為得標廠商,但僅限於減價時有跟進減價之投標廠商;亦即,於減價時不願減價者,事後喪失跟進之權利,不得再跟進。 ※不保證各得標廠商實際履約數量,不限制各廠商實際履約數量上限,僅註記全案數量為上限即可(意即各廠商履約數量加總達全案上限時,契約始終止)。 開標請攜帶樣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抽痰包
預估數量 276000
單位
截標時間 106/03/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千綺
聯絡電話
(02)24292525#2805
機關代碼
A.21.100.3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聯絡人
郭千綺
聯絡電話
(02)24292525#2805
傳真號碼
(02)24237376
電子郵件信箱
kln01522@kl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1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2 14:00
開標地點
本院二樓復健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每一品項1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01月01日起至108年01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押標金。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法人或機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7、非公司負責人請檢附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規格聯絡人:衛材庫房管理黃世豪專員。分機:2810。 本案為複數決標,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報價或減價在底價以下之最低價格者即為得標廠商,其他投標廠商如願減價至前述得標廠商相同之價格,則併列為得標廠商,但僅限於減價時有跟進減價之投標廠商;亦即,於減價時不願減價者,事後喪失跟進之權利,不得再跟進。 ※不保證各得標廠商實際履約數量,不限制各廠商實際履約數量上限,僅註記全案數量為上限即可(意即各廠商履約數量加總達全案上限時,契約始終止)。 開標請攜帶樣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抽痰包
預估數量
276000
單位
截標時間
106/03/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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