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ln01477@kln.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至本院總務室出納繳交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總務室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總務室
履約期限
自110年11月1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 醫療院所開業執照(正面)影本。
2. 醫師證書(正面)影本。
3. 具相關專科醫師證書(正面)影本。
4. 醫師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
5. 保密切結書。
6. 個人保密切結書。
7. 投標廠商聲明書。
8. 投標須知中的切結書1。
9. 建教合作醫療服務契約合作規範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明瞭本案一切相關事項,如有疑問應在投標前向機關查詢。
2.非負責人參加開標者須附授權書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3.本採購聯絡人為本院總務室李玉仙小姐、聯絡電話:02-24292525轉2803;規格聯絡人員為本院內科何淑婷小姐、聯絡電話:02-24292525轉758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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