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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限:115年4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止,經費以25萬元為上限,惟115年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且得依原契約條件金額給付,得以換文方式辦理,詳見需求說明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1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本院綜合教育訓練中心2樓行政室收發處)
開標地點
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本院綜合教育訓練中心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1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本院綜合教育訓練中心2樓行政室收發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ㄧ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2.「醫療機構」或「醫事檢驗所」設立登記證明文件證書影本。
3.投標廠商非屬醫療院所等於投標時應檢附衛生福利部傳染病檢驗機構認可證書影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有需求說明表問題,請洽本院保健科郭小姐,聯絡電話:06-6621821#802
2.本案因7月28、29日強烈鋒面與西南氣流夾擊至臺南市後壁區嚴重淹水而停班停課,故截止投標日延長,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異動為114年8月6日17時,開標時間異動為114年8月7日午2時0分。
3.更正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須知、外標封及文件審查表,共4件投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