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tn02@yleni.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機關行政室(630雲林縣斗南鎮忠孝路157號)
開標地點
本院行政大樓會議室(630雲林縣斗南鎮忠孝路15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機關行政室(630雲林縣斗南鎮忠孝路157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餘詳如附加說明及證件審查表所列。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一) 監造部分:乙方應於決標日次日起20日曆天內(或甲方開會議決之期程),提送【監造計畫書】1式2份及光碟電子檔1份,交付甲方。
(二) 工作報告書:
1.工程施工實際進度達50%之日起20日曆天內(或甲方開會議決之期程),提出【期中報告】,1式6份及光碟電子檔1份,送請機關審查。(審查如須修正,應依指定期限內修正)。
2.工程確認竣工之日起20日曆天內(或甲方開會議決之期程),提出【期末報告】1式6份及光碟電子檔1份,送請機關審查。(審查如須修正,應依指定期限內修正)。
二、本案聯絡⼈:輔導科 陳威伸;聯絡電話:05-5954359 轉分機212
三、廠商資格:
(一)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相關許可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建築師或技師證書、當年度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證明。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雲林教養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