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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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0雲林縣斗南鎮忠孝路157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社會福利基金-衛福部社家署雲教412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0雲林縣斗南鎮忠孝路157號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起5日內開工,開工日起150日內竣工(詳如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經政府登記合格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營利事業登記證業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
4.營造業同業公會本(111)年度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籍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餘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本案於機關書面通知起5個工作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個日曆天(已含勞工休息日及例假之日數)內竣工。
二.本案聯絡人:行政室 楊雅琳小姐
連絡電話:05-5954359轉分機30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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