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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期限:本案契約期滿次日起1年(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2.擴充條件:廠商108年履約統計至108年9月30日止經機關查驗或驗收有瑕疵者之改正次數無逾2次仍未能改正者,且逾期交貨未逾5次者,可達續約標準,經雙方合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免召開議價會議。
3.擴充金額及內容:新臺幣130萬2,480元整;提供財物內容及契約約定同108年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0雲林縣斗南鎮忠孝路15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0雲林縣斗南鎮忠孝路157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營利事業登記證業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項目:須為「C103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業」、「F101農、畜、水產品批發業」、「F201農、畜、水產品零售業」及「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等或與採購標的相關者。
(二)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
(三)餘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本案聯絡人:行政室何仁達先生
聯絡電話:05-5954359轉分機11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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