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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1南投縣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之7號行政室
開標地點
551南投縣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之7號行政大樓3樓研習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1南投縣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之7號行政室收發處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訂為依法登記及設立之公司行號、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公司營業項目或組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並具備下列資格證明文件者:
(一)依法設立證明文件:依法登記及設立之公司行號、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公司營業項目或組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需提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免納所得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巳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絶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需求單位連絡人:教保科鄭娟慧科長,連絡電話:049-2730601分機23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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