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003-A02 已決標公告

名間地區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修繕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加健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730,000
原始預算
$ 12,786,800
底價金額
$ 12,750,000
決標折數
99.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機關代碼 A.21.100.2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雅惠
聯絡電話 (049)2730601#223
機關代碼 A.21.100.2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機關地址 551南投縣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之7號
聯絡人 邱雅惠
聯絡電話 (049)2730601#223
傳真號碼 (049)2730507
電子郵件信箱 gas04@nteni.mohw.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88,747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後續擴充條款,本機關得依原有採購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洽得標廠商採購累計上限為本案預算金額扣除決標金額。後續擴充期間為本案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5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補助金額 12,786,8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2,786,8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1南投縣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之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7 14:30
開標時間 107/11/27 15:00
開標地點 551南投縣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之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1南投縣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之7號本院行政室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開工後10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本案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外國廠商得免具附)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營業稅繳稅證明: 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巳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絶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需求規範聯絡人:教保科鄭科長娟慧,連絡電話:049-2730601分機23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7 14: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雅惠
聯絡電話
(049)2730601#223
機關代碼
A.21.100.2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機關地址
551南投縣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之7號
聯絡人
邱雅惠
聯絡電話
(049)2730601#223
傳真號碼
(049)2730507
電子郵件信箱
gas04@nteni.mohw.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88,747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後續擴充條款,本機關得依原有採購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洽得標廠商採購累計上限為本案預算金額扣除決標金額。後續擴充期間為本案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5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補助金額
12,786,8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2,786,8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1南投縣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之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7 14:30
開標時間
107/11/27 15:00
開標地點
551南投縣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之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1南投縣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之7號本院行政室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開工後10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本案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外國廠商得免具附)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營業稅繳稅證明: 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巳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絶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需求規範聯絡人:教保科鄭科長娟慧,連絡電話:049-2730601分機23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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