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h211@adh.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166,044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崧嶺路181號(本家致善樓3樓小會議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中華民國核發之開業證書。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如為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經各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投標文件使用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2.依本案投標須知第80點規定,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廠商未檢附,屬於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本家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不決標予該廠商。
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請廠商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各項防疫規定,如不願配合相關防疫作為(如訪客登記、量測體溫、全程配戴口罩),致親送投標文件送達逾期、未能參與評選會議簡報等其他可預期喪失投標、決標資格之風險時,後果由廠商自負。
4.疫情期間為避免群聚,本家將視疫情狀況,要求投標廠商改採視訊會議或其他替代措施召開評選會議。
5.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各項招標文件,本家於等標期間至9月17日止,每日上班日開放上午9時至下午4時供廠商現場勘查(含學員中午用餐時間)。
6.為維護教學安寧與學員隱私,除上述時間外,本家不開放其他時間勘查,請投標廠商至少提前1日(含)先以電話向本案採購承辦人提出預約申請,如未提前預約,本家得以拒絕。
7.場勘預約電話:03-5222238分機131,行政室蘇妍如室主任;或電話:03-5222238分機136,行政室陳毓珣辦事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