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h113@adh.mohw.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079新竹市北區崧嶺路18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公司或行號)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屬於勞務承攬,標價含稅。另依契約規定,廠商應支付年終獎金、延長工時費等其他因公之差勤待遇,請廠商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報價應含履約所有費用及利潤。
(二)本案承辦人聯絡資訊:
1.請購承辦人:陳孝昱先生,電話:(03)5222238分機226。
2.採購承辦人:林建宏先生,電話:(03)5222238分機149。
(三)本家為住宿型機構,防疫期間投標廠商至本家時,應於守衛室落實訪客登記、測量體溫,並全程配戴口罩,如具上呼吸道傳染疾病者,請勿進入本家;如投標廠商不願配合上述防疫作為,致親送投標文件送達逾期等其他可預期喪失投標、決標資格之風險時,後果由廠商自負。
(四)本案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五)依據本案投標須知第80點規定,請投標廠商將本案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放入投標封內,如開標文件審查時未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本家將要求投標廠商限期提出。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