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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詳見契約第7條內容)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政府合法登記執行勞動派遣之合作社、團體、人力派遣公司或機構等公民營單位。投標時應附具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64點內容。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應至少調派勞工3人(洗衣勞務1人、清潔勞務2人),依機關每月提供之勞務需求表履約。
2.派駐勞工保障薪資為3萬1,000元,且設有年終獎金發放之規定。廠商報價之內容除利潤外,應包含稅、勞工薪資與年終獎金發放、各保險費支出等所有履約成本。
3.本案採購規格或履約疑義洽詢窗口:行政室黃小姐(07-3514645分機1503);採購程序疑義洽詢窗口:行政室莊小姐(07-3514645分機150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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