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9-25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家童暨員工團膳業務外包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達臻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960,798
原始預算
$ 8,960,79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機關代碼 A.21.100.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稚旎
聯絡電話 (07)3514645#1502
機關代碼 A.21.100.13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聯絡人 莊稚旎
聯絡電話 (07)3514645#1502
傳真號碼 (07)3538983
電子郵件信箱 nacala0809@src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960,79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2 17:30
開標時間 110/11/03 10: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為「F501060 餐館業」、「F501990 其他餐飲業(伙食包作)」或「C199030 即食餐食製造業」等,依法得提供採購標的,合法設立登記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1條拒絕往來廠商之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規格疑義洽詢人員:邱小姐(07-3514645分機1304);採購程序疑義洽詢人員:莊小姐(07-3514645分機1502)。 2.有關評選項目、評選標準及評定方式,詳見評選須知,請廠商於投標前詳閱各招標文件。另廠商所送服務建議書,應針對需求計畫書內容及評選須知評分項目製作,以利評選委員評分。 3.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文件毋須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開標時先進行資格審查作業,合格廠商由本家另行通知時間及地點進行評選作業,嗣後洽優勝廠商依序議價(約)。 4.本案具開口契約性質,餐食部分依本家提供之用餐需求人數與餐別單位,每月按實際供應數量結算付款,詳見契約條款及需求計畫書之內容。 5.決標後廠商服務建議書視為契約之一部分,得標廠商應據以履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2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稚旎
聯絡電話
(07)3514645#1502
機關代碼
A.21.100.13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聯絡人
莊稚旎
聯絡電話
(07)3514645#1502
傳真號碼
(07)3538983
電子郵件信箱
nacala0809@src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960,79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2 17:30
開標時間
110/11/03 10: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為「F501060 餐館業」、「F501990 其他餐飲業(伙食包作)」或「C199030 即食餐食製造業」等,依法得提供採購標的,合法設立登記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1條拒絕往來廠商之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規格疑義洽詢人員:邱小姐(07-3514645分機1304);採購程序疑義洽詢人員:莊小姐(07-3514645分機1502)。 2.有關評選項目、評選標準及評定方式,詳見評選須知,請廠商於投標前詳閱各招標文件。另廠商所送服務建議書,應針對需求計畫書內容及評選須知評分項目製作,以利評選委員評分。 3.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文件毋須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開標時先進行資格審查作業,合格廠商由本家另行通知時間及地點進行評選作業,嗣後洽優勝廠商依序議價(約)。 4.本案具開口契約性質,餐食部分依本家提供之用餐需求人數與餐別單位,每月按實際供應數量結算付款,詳見契約條款及需求計畫書之內容。 5.決標後廠商服務建議書視為契約之一部分,得標廠商應據以履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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