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1401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7)5824645 分機 505
採購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採購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採購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採購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採購資料:開標時間
109/02/18 10:00
採購資料: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為公共藝術設置案,契約書採用文化部契約範本訂定,而未使用工程會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名稱
紅毛港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福祥里6鄰福祥街63號4樓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電話
(07)7557098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決標金額
3,350,000元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09/02/19-109/08/16(預估)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否
決標品項:第1品項:品項名稱
院舍遷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案
決標品項: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紅毛港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3,350,00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3,350,00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底價金額
3,350,00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3,350,000元
參佰參拾伍萬元
決標資料: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決標資料: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A.21.100.13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決標資料:附加說明
1.本案前已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等規定完成公共藝術徵選及鑑價作業,且公共藝術徵選結果報告書業經高雄市公共藝術審議會108年12月27日審議通過在案;另本案契約書係採用文化部108年契約範本製定。
2.本案履約起迄日期依契約第7條內容,係由機關視院舍遷建工程(主體工程)進度,書面通知廠商開工日,廠商應於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公共藝術設置作業並申報驗收。本決標公告內之履約期限欄位內容僅係為了辦理刊登作業所填之預估期限,非實際履約期限。
3.本案設有後續擴充條款,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45萬元,於公共藝術設置期間(履約期限180日曆天內)辦理機關形象商標/符號(LOGO)設計。
fetched_at
2020-02-21T04:00:36+08:0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為公共藝術設置案,契約書採用文化部契約範本訂定,而未使用工程會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福祥里6鄰福祥街63號4樓
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09/02/19-109/08/16(預估)
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紅毛港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3,350,000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3,350,000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底價金額
3,350,000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3,350,000元 參佰參拾伍萬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A.21.100.13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附加說明
1.本案前已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等規定完成公共藝術徵選及鑑價作業,且公共藝術徵選結果報告書業經高雄市公共藝術審議會108年12月27日審議通過在案;另本案契約書係採用文化部108年契約範本製定。 2.本案履約起迄日期依契約第7條內容,係由機關視院舍遷建工程(主體工程)進度,書面通知廠商開工日,廠商應於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公共藝術設置作業並申報驗收。本決標公告內之履約期限欄位內容僅係為了辦理刊登作業所填之預估期限,非實際履約期限。 3.本案設有後續擴充條款,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45萬元,於公共藝術設置期間(履約期限180日曆天內)辦理機關形象商標/符號(LOGO)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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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舍遷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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