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100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電梯維護保養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新立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4,000
原始預算
$ 188,000
底價金額
$ 150,000
決標折數
96.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
機關代碼 A.21.100.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家榮
聯絡電話 (04)22222294#114
機關代碼 A.21.100.12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大明街27號
聯絡人 張家榮
聯絡電話 (04)22222294#114
傳真號碼 (04)22222540
電子郵件信箱 eric@crc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明街27號(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請事先告知,以利準備領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30 09:00
開標時間 110/11/30 14:30
開標地點 本家慈暉大樓五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社會福利基金-衛福部社家署中兒417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低價搶標,得標後不願履約之情形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得標後能順利完成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明街27號(守衛室或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須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登記資料代之)。【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ps)各直轄市、縣(市)網址請自行查詢。】。《營業項目具E603020 電梯安裝工程業》 (2)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3)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5)其他: 其他詳投標供應廠商資格審查表及企劃書1式7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聯絡人 張科員 電話 04-22222294#11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3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12
聯絡人
張家榮
聯絡電話
(04)22222294#114
機關代碼
A.21.100.12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大明街27號
聯絡人
張家榮
聯絡電話
(04)22222294#114
傳真號碼
(04)22222540
電子郵件信箱
eric@crc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明街27號(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請事先告知,以利準備領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30 09:00
開標時間
110/11/30 14:30
開標地點
本家慈暉大樓五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社會福利基金-衛福部社家署中兒417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低價搶標,得標後不願履約之情形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得標後能順利完成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明街27號(守衛室或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須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登記資料代之)。【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ps)各直轄市、縣(市)網址請自行查詢。】。《營業項目具E603020 電梯安裝工程業》 (2)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3)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5)其他: 其他詳投標供應廠商資格審查表及企劃書1式7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聯絡人 張科員 電話 04-22222294#11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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