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2 已決標公告

109年家童暨員工 膳食供應勞務委外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鑫豐團膳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601,308
原始預算
$ 8,601,30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機關代碼 A.21.10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左雪君
聯絡電話 (03)3525634#206
機關代碼 A.21.100.1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
聯絡人 左雪君
聯絡電話 (03)3525634#206
傳真號碼 (03)3220447
電子郵件信箱 e01@nrc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因應110年度膳食供應與勞務委外招標流標或廢標致影響本家膳食供應,得與原決標承作廠商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擴充期間為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月31日止,擴充金額71萬6,776元(含膳食餐費60萬7,576元;廚房勞務工作人員費用10萬9,2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8 17:00
開標時間 108/11/19 10:00
開標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1.1-109.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與本採購案有關(食品或餐飲相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立案證明等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納稅之證明文件 1.最近一期已完稅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未及提出最近一期完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營業稅繳納期限之廠商,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4.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等相關 文件。 5.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用之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列證明文件廠商得於投標時提出影本供審查。 決標後,得標廠商應於契約簽訂前,提出與影本相同之資格文件正本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聯絡人:行政室左小姐 電話:03-3525634#206 2.廠商所送服務建議書請依本案需求作業規範及評選須知評分項目製作,俾利評選委員評分。 3.本案不定底價,廠商請於服務建議書說明成本架構組成,議價階段以議與本案相關之額外服務為主(議約)。 4.經開標審查結果合格廠商,本家另行通知辦理評選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左雪君
聯絡電話
(03)3525634#206
機關代碼
A.21.100.1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
聯絡人
左雪君
聯絡電話
(03)3525634#206
傳真號碼
(03)3220447
電子郵件信箱
e01@nrc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因應110年度膳食供應與勞務委外招標流標或廢標致影響本家膳食供應,得與原決標承作廠商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擴充期間為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月31日止,擴充金額71萬6,776元(含膳食餐費60萬7,576元;廚房勞務工作人員費用10萬9,2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8 17:00
開標時間
108/11/19 10:00
開標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1.1-109.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與本採購案有關(食品或餐飲相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立案證明等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納稅之證明文件 1.最近一期已完稅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未及提出最近一期完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營業稅繳納期限之廠商,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4.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等相關 文件。 5.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用之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列證明文件廠商得於投標時提出影本供審查。 決標後,得標廠商應於契約簽訂前,提出與影本相同之資格文件正本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聯絡人:行政室左小姐 電話:03-3525634#206 2.廠商所送服務建議書請依本案需求作業規範及評選須知評分項目製作,俾利評選委員評分。 3.本案不定底價,廠商請於服務建議書說明成本架構組成,議價階段以議與本案相關之額外服務為主(議約)。 4.經開標審查結果合格廠商,本家另行通知辦理評選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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