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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個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資格為下列之一廠商: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廠商投標時需檢附下列文件正本或影本: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
詢日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內)。或由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四)各行業廠商另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1.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含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公司(廠)印鑑、獎懲紀錄之全部頁數,包括空白頁)。
2.室內裝修業: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規格聯絡人:社工科科長黃淑容,電話:02-26668695#111
本案採購聯絡人:行政室科員陳志翔,電話:02-26668695#1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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