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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期間為1年,擴充經費上限為130萬元整。
(二)先期規劃報告:考量評估規劃一致性與延續性,如廠商所提可行性評估結果為可行並經本家確認,可另依契約條件辦理先期規劃之後續增購及議價。
(三)有關先期規劃報告各階段工作作業之撰寫內容項目,請參照財政部促參司公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先期規劃作業手冊及檢核表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
3.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4.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5.事務所、技術顧問公司、公司、機構等其他與能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等登記或設立合格廠商。(餘詳如投標須知第60點)
附加說明
本案規格聯絡人:社工科科長黃淑容,電話:02-26668695#111
本案採購聯絡人:行政室科員陳志翔,電話:02-26668695#121
更正投標須知第26點開標時間及第74點截標時間,需求說明書第12頁,受理投標方式不須電子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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