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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藥品進口履約期限內(107-108年度),依契約品項原決標單價擴充2,800劑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
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依藥事法取得之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四)其餘文件詳本案採購規格及說明。
附加說明
一、 品名: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四價結合型疫苗 (Meningococcal conjugated vaccine A,C,Y,W135)。
二、 總數量:14,000劑。
三、 規格:單劑型(單劑/瓶),每劑應含符合規定之A、C、Y、W135型抗原。
四、 本項疫苗須具備十大醫藥先進國家(德國、美國、英國、法國、日本、瑞士、加拿大、澳洲、比利時、瑞典)中之一國出具之許可製售證明(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6條規定)或採用證明(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7條規定,亦得使用歐盟藥品審核機關EMA出具之採用證明替代之);決標後由本署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核准專案進口並經核准。
五、 驗收交貨日期:如下進口時程。
廠商應檢齊完整之文件資料(若海關進口證明因海關作業延誤,可於封緘(放行)之前完成補件),依公告之生物藥品檢驗封緘(放行)作業辦法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檢驗封緘(放行),於完成封緘(放行)後辦理驗收。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疫苗進口時程
交貨批次 第一批次 第二批次 第三批次
交貨數量 3,500劑 5,500劑 5,000劑
進口日期 107/4/30前 107/12/31前 108/7/31前
調整進口日期進口日4個月以前通知
六、交貨之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疫苗有效期限:自上述進口之日起不得低於15個月。若廠商逾期交貨,或經本署通知調整進口日期,則自調整後之進口日起,不得低於15個月。
餘詳招標文件。
對本案招標規格如有疑問請聯絡請購單位承辦人及電話檢疫組張育菁 02-23959825轉3834;本案招標程序相關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曹小姐02-23959825轉370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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