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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計畫預估經費:本項研究計畫採購案,全程預估總經費為新臺幣3,450萬元,其中包含第1年(115年)預估總經費為新臺幣1,550萬元,第2年(116年)預估總經費為新臺幣950萬元,第3年(117年)預估總經費為新臺幣950萬元。(二)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後續擴充)之權利,保留後續擴充期間為2年(116至117年),擬後續擴充之研究重點共計2項(本案研究重點1-1、1-2)。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9個月,投標單位應於期限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文件: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學術或非營利機構。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機關公函(請敘明當次投標所申請之計畫書件數,並列出計畫申請名冊,連同計畫書一併函送本署),請勿分開寄達。
2.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應具文件:
A.非營利機構之「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或免稅證明」(影本各一份)。
※註: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公立醫療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可免附。
B.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一份)(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2)以上二項文件,各投標機構僅需繳交並用印一份。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即招標、承作機關投標及機關決標後簽訂契約之三用文件,一式2份。(請按投標研究重點編號填寫)。
4.計畫書文件(請自行以橡皮圈圈妥,並依公函所列之計畫名冊順序綑綁或裝箱):
(1)投標計畫書
投標機構(含其分支機構)針對研究重點所撰提之所有計畫書
(每一件計畫書一式10份,其中一份正本請勿裝訂,並請附電子檔)。
(2)計畫基本資料表(一件計畫一份,並請附電子檔)。
5.對於後續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不含加班費)之相關說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品項名稱
臺灣重要鼠媒傳染病監測調查與風險防控策略研究
品項名稱_2
臺灣境內類鼻疽菌之時空動態與風險潛勢
品項名稱_3
氣候變遷衝擊下地域性人畜共通疾病風險評估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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