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P115010 招標中 (剩 23 天)

傳染病疫情模式分析共享平台建置計畫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公告日:115/06/22 截止日:115/07/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2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1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代碼 A.2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小姐(#5082)/李惠萍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785
機關代碼 A.21.1
單位名稱 疫情中心/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聯絡人 陳小姐(#5082)/李惠萍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785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pung331@cd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權利,期限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逾116年1月1日,則以決標日起算,上限金額為300萬元整,相關擴充需求屆時依第1年(115年)執行成果及第2年(116年)專案計畫書審查結果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0 15: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秘書室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時應提供完整企劃書,以A4⼤⼩裝訂成冊(活⾴式或固定式均可),服務建議書(或計畫書)內容⾄少包括:本案執⾏內容之規劃設計、評選項⽬之說明及詳細報價資料等,⼀式7份(其中1份勿裝訂),餘詳本案公開評選需求說明書之規定。 ⼆、請詳閱契約書及需求說明書之規定。 三、對本案招標規格如有疑問請聯絡請購單位承辦⼈及電話:本署疫情中心陳小姐(02)23959825#5082;本案招標程序相關問題採購單位聯絡⼈及電話:秘書室李⼩姐(02)23959825*3785。 四、115年7⽉20⽇15時30分整開標為資格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小姐(#5082)/李惠萍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785
機關代碼
A.21.1
單位名稱
疫情中心/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聯絡人
陳小姐(#5082)/李惠萍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785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pung331@cd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權利,期限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逾116年1月1日,則以決標日起算,上限金額為300萬元整,相關擴充需求屆時依第1年(115年)執行成果及第2年(116年)專案計畫書審查結果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0 15: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秘書室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時應提供完整企劃書,以A4⼤⼩裝訂成冊(活⾴式或固定式均可),服務建議書(或計畫書)內容⾄少包括:本案執⾏內容之規劃設計、評選項⽬之說明及詳細報價資料等,⼀式7份(其中1份勿裝訂),餘詳本案公開評選需求說明書之規定。 ⼆、請詳閱契約書及需求說明書之規定。 三、對本案招標規格如有疑問請聯絡請購單位承辦⼈及電話:本署疫情中心陳小姐(02)23959825#5082;本案招標程序相關問題採購單位聯絡⼈及電話:秘書室李⼩姐(02)23959825*3785。 四、115年7⽉20⽇15時30分整開標為資格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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