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許珍禎02-23959825 #5045/李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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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pung331@cd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內本署得依決標總價加計50%為擴充上限,並視本署之實際需求量得通知廠商依其決標單價供應。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秘書室管理科採購組
履約期限
決標日至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之採購規格及說明及契約內容;另本案履約期限: 1. 自決標日至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2.分批交貨之期限:應於本署通知日起算45日曆天內依該批指定之數量送達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二、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之採購規格需求說明及契約內容。 三、廠商提出投標資料如下:1.投標標價清單1份及「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應檢附1式2份,並請與標價清單併同置放。2.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詳如上述廠商資格摘要及參考本案採購規格需求說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廠商資格暨規格審查表。5.投標廠商授權書。 四、對本案招標規格有疑問請聯絡請購單位承辦人及電話:檢驗中心許小姐 電話:02-23959825#5045;本案招標程序相關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李小姐02-23959825#3785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